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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翻譯】羅馬女性的遺產傳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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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前言:

     

    羅馬曾三次統一世界,第一次是以武力,第二次是以宗教,第三次是以法律。

    德國學者─魯道夫·馮·耶林 (Rudolf von Jhering)

     

    這次翻譯的文章,是找資料時,看到有位研究羅馬女性的學者Alessandra Valentini(亞麗珊德拉•瓦連提尼)將其論文《From Mother to Daughter:Aemilia Tertia’s Legacy and Ornamenta》公開在網路上,內容是討論大西比奧的妻子與女兒是如何在羅馬法的制約下,達成傳承遺產的目的。難得遇到同為研究大西比奧相關人物的人,就厚顏無恥地找到她聯絡方式,寫信詢問這篇是否可以翻譯並公開,教授慷慨同意了,非常感激Alessandra Valentini教授授權。

    由於個人的因素,本篇會著重於羅馬女性的研究,原文大量牽涉到羅馬法中的婚姻法與繼承法,加上論文原本是寫給有相關知識的人看的,省去了一些資訊,所以在此先建構簡單的背景知識,幫助理解論文,也在文章最後做一些釐清。

     

    羅馬法

    目前世界上的法律可以區分為兩大法系,一個是「英美法系」(或稱普通法、海洋法),另一個則是「歐陸法系」(或稱大陸法、成文法),歐陸法系可以追溯到查士丁尼所編的《民法大全》,是羅馬法集千年精華之大成,台灣的法律也是根據歐陸法而來,可以說羅馬法是台灣法律的祖先。

    雖然台灣人每天都對法律罵來罵去,但做為有成文法典的國家,透過一定程序所立出的法條,在大多數人心中還是有其權威性,但這種權威性的雛形是來自羅馬人千年來不斷對法律的修正,我們的法律可以說是站在羅馬人的肩上所構成。

    古羅馬法博大精深,無法一篇論足,這篇文章著重的是民法中的繼承法,如果比較台灣與古羅馬兩邊的繼承法,可發現有相當大的雷同,不得不佩服羅馬人在法條上的嚴謹與通用性。